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9-05-28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学习思政课基础上的综合实践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思政课改革创新中“八个相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实效性,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

    思政课实践教学包括讲座报告类、经典观读类、竞赛类和调研类等形式,由思政课教师在第二课堂布置。

    1.讲座报告类。每学期末,每名思政课教师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结合学生关心关注的问题,拟定讲座报告题目,由教研室统一研究确定下一学年报告题目和报告时间。会同学团部门和各学院,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发布报告信息,组织学生聆听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参加报告的学生不限于教学班。

     2.经典观读类。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观看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影视资料、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在此基础上撰写读书心得、观后感等。

     3.竞赛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院系组织或承办各竞赛类项目,如学生讲思政课、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征文等竞赛活动。

     4.调研类。由学生围绕思政课教学中的理论重点,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申报学校各类社会调研活动,在思政课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实际问题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

     上述实践教学内容中,讲座报告类、经典观读类为基本形式,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专题布置,相应计入学生第一课堂平时成绩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竞赛类和调研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政课实践教学要求

    1.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在开展实践教学前应对学生进行专题培训。

    2.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对学生的各类学习活动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确保实践效果,并根据学生在整个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践学习成绩。

    三、思政课实践教学总结评价

    每学年实践教学结束后,在指导教师自我教学评价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应联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等部门以及各学院,组织召开实践教学工作总结会,进一步完善工作形式,对在实践教学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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